取消和退货条件
您有权在订单交付日期起的14(十四)个工作日内通过我们的网站申请退货或换货。
在申请退货时,您可以在trglobalpharma.com.tr网站的“我的订单”部分中提出申请,并通过到付服务将产品连同发票一起寄回。
根据远程销售协议,打开包装、试用或形式改变的产品将不被接受退货。
退货流程:
地址:Marmara Mahallesi, 115 Sokak, Residence: A-B Blok No:4A/17 Beylikdüzü/İstanbul
电话:+90 545 382 1462
消费者权利 – 取消 – 退货条件
一般规定:
通过本网站电子下单,您被视为已接受向您提供的预售信息表格和远程销售协议。
买方应遵守《消费者保护法》第6502号法律、远程合同法规(OG: 27.11.2014/29188)以及相关法律关于购买产品的销售和交付的规定。
运费由买方承担。
每个购买的产品将在30天的法定期限内交付至买方所指定的地址。如果产品未在此期限内交付,买方可终止合同。
所购产品必须完整交付,符合订单中说明的规格,并附带必要的文件,如保修证书和使用手册(如有)。
如果购买的产品无法出售,卖方必须在知晓该情况后的3天内书面通知买方,并在14天内全额退还买方支付的金额。
购买的产品未付款:
如果买方未支付所购产品的款项或银行记录中付款被取消,则卖方的交付义务终止。
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进行的购买:
如果在交付后确定产品被未经授权的人不正当使用,并且银行或金融机构未将产品款项支付给卖方,则买方必须在3天内将产品退还给卖方,退货费用由卖方承担。
由于不可预见原因无法按时交付产品:
如果出现卖方无法预见的情况,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产品,卖方将通知买方。买方可以要求取消订单、用类似产品替换或延迟交货,直至障碍解除。如果买方取消订单,若是现金支付的订单,款项将在取消后的14天内以现金方式退还;若买方使用信用卡支付并取消订单,产品金额将在取消后的14天内退还至银行,但银行将需2-3周将该金额转入买方账户。
买方检查产品的义务:
买方有责任在签收前检查合同商品/服务,不应接受包装破损等情况的商品/服务。签收后,商品/服务将被视为完好无损。在交付后,买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商品/服务。如果需要行使撤销权,商品/服务不得使用。发票也必须随产品一起退还。
撤销权期限:
如果所购商品为服务,则14天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。若服务合同在撤销权期限届满前已在消费者同意下开始履行,则无法行使撤销权。
由于使用撤销权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。要行使撤销权,需在14天内通过挂号信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卖方发送书面通知,且产品必须未使用并符合本协议“不可行使撤销权的产品”规定。
行使撤销权:
送达给第三方或买方的产品发票(如退货产品的发票是开给公司的,则需由公司出具退货发票,无法完成开具公司发票的订单退货)。
退货表格、待退货产品的包装、所有标准配件必须完好无损地全部交付。
不可行使撤销权的产品:
买方无法行使撤销权的产品包括:按买方需求定制的商品、不适合退货的商品、出于健康和卫生原因不适合退货的商品(若包装已在交付后被打开)、与其他商品混合后无法分离的商品、报纸等定期出版物、非订阅协议提供的商品、电子环境中即时履行的服务或即时交付给消费者的无形商品、声音或影像记录、书籍、数字内容、软件程序、数据记录和存储设备、电脑消耗品,以及若买方打开包装,则其退货将不可行。